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期以来,强化思想认识,不断规范物资采购和招投标项目管理,从源头上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 局党委突出抓好了“三个到位”:首先是责任到位,局党委专门成立了劳动保障系统物资采购及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小宝同志担任组长,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武保德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监察室、基金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局系统各项物资采购和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各部门彼此配合,互相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 其次是认识到位,局党委反复强调在物资采购和实施招投标项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法》和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平等的原则,依法组织进行。物资采购及招投标项目所涉及单位及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成员,必须充分认识到搞好物资采购和招投标项目的管理,不仅仅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问题,还直接关系到预防腐败滋生、遏止职务犯罪工作成效的好坏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全局是否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因此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第三是制度到位,在物资采购和实施招投标项目过程中,坚持“四项原则”,即在保证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原则;总体质量、售后服务及性能指标优选原则;公开报价、平等竞争原则;集体会商讨论原则。同时,还认真把好“三关”:第一严把投标关。凡财政资金一次性购进大宗物资,必须通过政府阳光交易平台选择三家以上供货商,密封投标,公开评标,杜绝暗箱操作。第二严把监督关。对采购价格、采购渠道、采购程序、采购验收等各个环节制定统一规范的标准,明确相关参与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职责,分解权力,互相制约,确保监管实效。第三是严把选人关。局党委要求参与物资采购及招投标项目的单位及部门,必须选派责任心较强、办事认真、公道正派、有一定政治觉悟的同志,负责操办物资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的具体事宜,对那些思想动机不纯、有贪占行为、与物资供货商或竞标单位有不正常往来的少数人,坚决把其摒弃在物资采购及招投标工作之外。 通过采取上述有力措施,并始终严明纪律加强监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资采购和招投标项目的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没有发生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截止12月25日,在物资采购和招投标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已节约财政支出12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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