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承办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学费资助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处长:刘丽
电话:0851—8798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