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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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的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拟订本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 承担市实施再就业与解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处长:张文忠 电话:0851—88129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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