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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发布日期:2012-09-25 浏览: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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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子项名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经营范围、变更、终止和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运行流程 
审批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中介部 联系电话:5287326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能否在线申报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1号令)、《贵州省人才市场条例》第十四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人才交流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审批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向我局申请举办人才交流会,经受理,材料审核。对具备举办交流会条件的申请作出同意举办的批复。对不具备举办交流会条件的作出不同意举办的批复并说明理由。

 

 

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到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面材料。(联系电话:7987429   7987505)
       (二)受理
       1、受理申请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未齐全或者未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补齐。
       (三)审查与决定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下发同意举办人才交流会的批复。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批复。”
       (四)送达
       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文件。

 

 

申请材料

  (一)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申请表
       (二)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 
(编辑: 人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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