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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清华大学研究生到我市开展社会实践和科技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3 浏览: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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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奋力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起步之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接收清华大学研究生到贵阳进行社会实践和科技服务活动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清华大学在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服务和人才支持。为保证此项工作持续、顺利、有效地开展和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和科技服务的对象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2.学校在落实实践学生的时候将重点保证下列重点单位开展的社会实践项目:

(1)重点国有企业;(2)省部级科研单位;(3)党政机关;(4)部队;(5)军工企业;(6)重要金融单位;(7)主流新闻媒体;(8)其他拥有较强科研技术实力的地方骨干企业。

二、社会实践和科技服务的内容

1.承担阶段性科研工作、新产品开发、科研项目论证及前期研究工作;

2.计算机编程、信息处理和联网等办公自动化工作;

3.参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设备维修等工作;

4.建筑规划及设计、土木结构和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以及环保设计;

5.产品造型、室内装潢设计等工艺美术方面的设计和研究;

6.对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干部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从事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如党政机关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管理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

7.参与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和研究,承担(或参与)地方经济或某方面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的制订,或为此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协助完成调研报告等;

8.参与地方党政部门的管理或社会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9.向地方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行政、法律、经济、管理、教育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10.进行中英文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类资料的翻译和文字整理工作;

11.参与接收单位大型活动(或会议)的组织策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或领导完成指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或其他阶段性任务。

三、社会实践和科技服务活动的时间

社会实践和科技服务活动时间为期6周左右,从6月27日至8月7日止。

四、相关要求

1.各接收单位要高度重视接收清华大学研究生来我市进行社会实践和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派专人负责研究生的接待和管理,提供研究生完成课题必需的工具、资料及协助人员,对实践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要注意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为研究生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健康的条件;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工作,接收单位需安排实践研究生赴外地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2.各单位在遴选服务项目时请按照《2016年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表中所列的学科方向进行选择。在确定实践项目选题时,要注意选定六周左右能完成的项目,以便提高所报项目的中选率,并使研究生能更好地完成所选课题内容;要充分考虑研究生及其导师的因素,有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接到清华大学确定的实践项目反馈信息后,项目联系人要积极与承担该项目的研究生进行联系,做好接待和实践安排工作。在学生赴单位实践之前,双方应就项目的详细背景、相关要求、工作计划、工作条件等进行充分沟通,以便研究生能利用在校时间做好资料搜集、软件设备等方面的准备,更快、更好地完成项目任务。研究生到达实践接收单位后,接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取消实践项目。

4.接收单位要本着对研究生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对实践期间表现不好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情况反映学校。要合理安排研究生双休日、节假日的生活,组织一些参观、座谈和讲座活动,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及国情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5.研究生社会实践是一门必修课,接收单位不须向研究生支付报酬。但需负责研究生的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和在科技服务期间的食宿(住宿参照本单位人员出差的标准,保证住宿安全;伙食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保证饮食卫生)。研究生在前往接收单位之前为准备课题而与接收单位联系的费用,经接收单位同意而购买的有关资料等费用由接收单位给予报销。

6.研究生社会实践虽属无偿科技服务,但其科技成果属学校的职务成果,接收单位可以无偿使用该项科技成果,但无权单独申请专利,可与清华大学共同申请专利。

7.请各接收单位将填写的《201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和《201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需求汇总表》加盖印章并拷贝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于4月1日前报送到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处,以便汇总后报清华大学。

8.社会实践结束后,接收单位应如实、客观地填写对研究生的鉴定(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落实),在学生实践结束前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实践学生本人不接触已经签署评定意见的评定表。并对接收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实效(完成的项目、数据或经济指标)、存在不足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进行认真总结,用软盘拷贝(或发送电子邮件),于2016年8月4日前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处。

联系人:骆玉麟    江  佳

联系电话:87989191(传真)

E-mail:16641780@qq.com

附表:1.2016年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

           2.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

           3.201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

           4.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样表

           5.201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需求汇总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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