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举办4期全省乡镇公务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黔公局通﹝2016﹞39号)文件要求,我市拟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乡镇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为避免重复培训,2014——2017年,全省乡镇公务员每人只限参加一次培训。凡2014年以来参加了乡镇公务员培训的人员不再参加此类培训[含省、市或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举办的乡镇公务员培训班以及省、市或区(市、县)在省外举办的乡镇公务员培训班]。 二、 培训名额(14人) 1.云岩区1名 2.南明区1名 3.花溪区1名 4.乌当区1名 5.白云区1名 6.观山湖区1名 7.清镇市2名 8.修文县2名 9.开阳县2名 10.息烽县2名 三、培训内容 做一名优秀的乡镇公务员、公务员职业道德与核心价值观解析、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区域经济发展、乡镇生态特色农业产业选择与可持续发展、依法行政、公务员心理调适、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四、培训时间 2016年6月13日—22日,6月13日全天报到。 五、培训地点 贵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165号)。 需乘车前往贵州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到的人员,请于13日下午3点在省政府大院集中。 联系人:江军华联系电话:8681809118585098122 六、食宿费、培训费 食宿费、培训费等有关费用由省公务员局负责,参训人数往返交通费按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七、有关注意事项 1.乡镇公务员培训是我省近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区县对参训公务员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以免发生重复培训或未参训的情况。 2.请各区(市、县)按报名表相关栏目要求认真填写,附电子版于5月29日前报市人社局培训处,邮箱:16641780@qq.com。 3.培训结束,颁发《乡镇公务员培训结业证书》。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骆玉麟 江 佳 联系电话:87989191(传真)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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