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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拿出数百套公寓半价租给创新创业人才

发布日期:2016-08-16 浏览: 来源: 市人才服务中心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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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从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将从700套人才公寓中安排不超过50%作为短期公寓,提供给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租住,租住期不超过两年,租金按指导价减半收取。

    申报对象适用于市属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各区(市、县)、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在贵阳辖区内个人及家庭没有住房,未入住高级人才公寓、公租房或获得有关住房补贴的人才。同时,申请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符合《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直接引进但达不到高级人才公寓申请入住条件的人才;柔性引进(含智力引进、智力借入、项目合作、业余兼职、人才派遣等)与有关单位或企业有合作的高层次或紧缺急需人才;向痛客梦工厂提交痛点并获得认证证书的痛客,围绕痛点辞职创业的公职人员;贵阳市痛客空间、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聚集创新创意较好,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种创新创意大赛(含痛客大赛)上获得奖项或表彰的人才(团队);在贵阳市注册的重点企业及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研发人才(团队);已确定落地贵阳市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创业项目的创新人才(团队)。

高新区、经开区、观山湖区符合条件的人才原则上租住属地的短期公寓。市属单位和没有建设人才公寓的区(市、县)、综保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住市级短期公寓,特殊情况由市人才办协调区级短期公寓进行安排。

申请人需满足自己及其配偶在贵阳市无住房,且没有享受省市区相关住房补贴政策的条件。有配偶、子女随行的人才可单独申请租住,家属可随人才入住。没有家属随行的,同一单位或同一团队同性单身人才可申请合租,每套公寓合租单身人才不得超过3人。

在计租期内,租金将按照贵阳市住建部门发布的公寓所在地区域同类房屋最新租赁指导价的一半收取,承租人要一次性缴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押金,如承租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编辑: 张仁贤 杨晓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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