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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现状分析

发布日期:2018-06-14 浏览: 来源: 花溪区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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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治理农民工工资有效途径,从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花溪区在全区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项目推行“一卡三册”(即:建设项目务工人员就业信息卡、工资册、考勤册和合同管理册)的试点基础上,在美的·国宾府、万科·花溪大都会两个建设工程领域项目推行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通过对两个试点的对比,就如何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现状

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创新区、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建设步伐推进,美的、碧桂园、恒大、万科等国内知名企业项目陆续进驻花溪,建筑工程领域劳务用工量急剧上升。同时,随着全球经济放缓,欠薪欠资等问题不断凸显,农民工讨薪已由过去春节、学生开学时间节点转为常态发生,讨薪也发展堵工、堵路、跳楼等极端方式,清欠压力日益加大。2015-2017年,花溪区为2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约5亿元。

2017年,我们在“美的·国宾府”、“万科·花溪大都会”项目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基础上在辖区50个在建项目中的12个项目(施工标段)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发放建筑项目农民工个人银行卡700余张,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3000余万元2017年,全区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70件,同比下降41.1%,其中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共37件,同比下降50.6%,涉及金额1106.7万元,同比减少2147.5万元,涉及人数697人,同比减少425人

“万科·花溪大都会”项目启动以来,从未发生劳资纠纷、也从未因拖欠工资到劳动部门投诉、上访,更无群体性讨薪事件的发生。我们认为未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到位,细化工作职责。该项目不仅明确劳资专管员的岗位和职责,还设立由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项目会计、合约管理员、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劳务实名制小组,严明岗位职责,全面指导监督项目农民工实名制运行管理。

(二)执行到位,落实实名制管理。该项目严格按照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切实抓好进场签录制度(签劳动合同,录入个人信息)、考勤管理制度、门禁系统管理制度,做实工资专户开设及银行代发制度、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台账管理制度和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据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三)防范到位,杜绝风险隐患。一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系统化管理防风险。采用“互联网+实名制+工资专户+银行代发”模式,对工资发放进行实时监控,保证工资数额和发放过程真实、准确、及时,与上级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互联互通,预防劳资纠纷。二是抓好特殊节点资金款项提前拨付防风险。针对春节、开学季等时间节点,提前核对工人考勤,预估劳动报酬金额,做好资金准备确保工资如期发放,避免敏感时期劳务纠纷发生。三是规范劳务进退场防风险。加强项目劳务队伍及务工人员的准入资格审查管理及退场程序规范化管理,针对中途退场班组快速结算,留足备用资金用于应急。

反观“美的·国宾府”项目,至项目启动以来,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先后就受理举报投诉4件(次),处理该项目群体性突发事件24件(次)。导致这些矛盾的发生,我们认为主要原因美的·国宾府项目建设管理方重视程度不够,对实名制管理试点存在应付对待,落实不到位,绝大多数农民工并未进入实名制管理系统,仍然采取“以包代管”的传统管理方式。

二、问题分析

(一)部分建设项目对实名制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落实实名制管理流于形式。一是部分项目对实名制管理的认识不正确,没有真正认识到实名制管理为企业带来的好处,思想依然停留在“以包代管”的传统模式上,不自愿、不主动实施实名制管理。部分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流于形式,只为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需要,形式上将部分工人信息录入系统平台,考勤、工资专户及银行代发均未实行;部分项目虽录入人员及考勤信息、开通专用账户,但并未进行银行代发,或启用一个月代发之后就再无交易流水记录,无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由于现阶段现场作业人员月工资高于个税的起征点,若按实名制系统记录的考勤及工资标准等进行工资发放,势必涉及到个税缴纳问题,对于农民工个税是否合适或应实行哪种标准尚未明确。如“美的·国宾府”项目部分施工标段,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欠薪问题时发现,有部分工人已进场数月,但基本信息却未录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也未办理银行卡,仍采取“以包代管”模式进行管理。

(二)实名制管理统一全面开展难度较大。一是由于不同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工程节点,统一实施实名制管理存在难度,如较大工程量的房建项目在建设施工阶段,人员较稳定集中,场地基本达到封闭条件,实名制管理较易实现,而对于装饰装修工程或路桥、水利工程项目,人员难以集中作业、场地无法封闭、门禁系统等实名制手段难以实现。

(三)建筑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项目建设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大部分建设项目未按照要求按时将资金划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内建设项目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指导不够,后期监管不及时、不到位。

三、对策建议

推行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用工,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措施,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势在必行。

(一)压实部门责任。人社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统筹、归集,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对行业内项目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培训,加强系统监管,强化处理举措,真正形成人社统筹归集、行业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力保2018年底辖区内各行业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达90%。

(二)抓实项目管理。强化建设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责任不断完善内部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明确劳资专管员,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维权信息公示等相关制度,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

(三)实施全程监控。依托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开通银行专户、实行工资代发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各个项目专户资金及时到位,工资如期支付,避免拖欠问题的发生。

(四)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及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违规事实纳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行联合惩戒。将用人单位诚信评价等结果,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将企业诚信评价结果与政策扶持、市场准入、减免工资保障金、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实行信息共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跟踪问效。按照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办法,将各乡(镇)、社区及区属相关部门上一年度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纳入区级综合目标管理范畴,实行考核问效,真正压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编辑:高琳

(编辑: 高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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