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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2018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补贴经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 来源: 职业能力建设处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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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奖励办法》(筑人社通【2016】138号)精神,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贵阳市培养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补贴审核拨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在筑技工(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高技能人才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通过职业鉴定,未享受过政府补贴的培训)。

(二)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培训和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市属企业(未享受过政府补贴)。

(三)市属企业职工和技工(职业)院校学生通过竞赛选拔认定的高技能人才(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通过职业鉴定,未享受过政府补贴的人员)。

(四)市属技工(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从事本职工作的,在聘用期内(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满一年、从事与本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所载工种相符工作的高级技师。

二、申报时间

2018年6月20日—6月29日

三、申报提交材料

(一)培训机构培养高技能人才补贴需提交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附件2);

3、培训机构书面申请;

4、证明材料:

(1)高级工: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盖章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复印件或个人资格证书;

(2)技师:省级人社部门技师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或个人资格证书;

(3)高级技师:省级人社部门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批复或个人资格证书;

(4)证明培训机构培养该高技能人才的支撑材料。

(二)企业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需提交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附件2);

3、企业书面申请;

4、证明材料:

(1)高级工: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盖章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复印件或个人资格证书;

(2)技师:省级人社部门技师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或个人资格证书;

(3)高级技师:省级人社部门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批复或个人资格证书;

(4)经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盖章的为申请补贴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需提供能证明员工为引进的相关材料。

(三)竞赛选拔高技能人才以及国家级竞赛奖励提交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附件2);

3、竞赛主办(组织)单位的书面申请;

4、证明材料:

(1)技能竞赛的相关文件材料;

(2)高技能人才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四)从事本职工作、在聘用期内的高级技师补助提交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附件2);

3、所在单位的书面申请;

4、证明材料:

(1)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经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盖章的为申请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4)高级技师当期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申报地点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中山西路51号1510室)。

联系人:石潇、施毅刚         联系电话:88129109

五、其他

(一)高技能人才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即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人员。

(二)本补贴的申报对象为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复印并按前述申报提交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附件1、贵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申请表

附件2、高技能人才培训(引进)补贴花名册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7日

(编辑: 何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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