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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情况审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 来源: 职业能力建设处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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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促进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将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办学情况年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年审范围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正常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中于2016年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参加本次年审。

  二、 年审时间

  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2月28日

  三、 年审资料

  本次年审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贵阳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情况审查表》壹式贰份(附件1);

  (二)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附件2);

  (三)办学场地租赁合同原件;

  (四)经民政部门签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2015年度)。

  四、年审地点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贵阳市云岩区中山西路51号15楼1510室)。

  五、其他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审。

  (二)不按规定参加年审或审查中存在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三)不明事宜,请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施毅刚 曾俊

  联系电话:88129109、88129021(传真)

  附件1.贵阳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情况审查表

  附件2.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9日

(编辑: 施毅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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