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全市乡镇公务员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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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5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全省乡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黔公局通〔2014〕157号)文件精神,培养和打造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乡镇公务员队伍,经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贵阳行政学院举办2017年全市乡镇公务员培训示范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乡镇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 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贵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依法行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基层党建、区块链技术与应用、信访维稳及群众工作、项目管理、民政工作、高效农业园区建设等。 三、培训时间 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21日。 报到时间:4月10日上午9:00-11:00。 四、 培训地点 贵阳行政学院(贵阳市委党校)。 五、 有关事项 1.食宿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市人社局负责,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按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2.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再承担单位有关工作,原则上不得因工作需要请假,请假超过1/7学时的,按《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处理。 3.请各单位按照报名表相关栏目要求认真填写,于3月28日前分别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市人社局、贵阳行政学院,并附电子邮件。 4.本次培训班,请南明区、乌当区、清镇市、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1名带队全程参加。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7989191 联系人:江佳 贵阳行政学院联系电话:85400088 联系人:李丹丹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 |||||
(编辑: 江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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